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河源网络广播电视台编辑:2016-05-05

(2016年3月7日河源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8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安排,特制定本监督工作计划。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河源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情况报告以及关于河源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两项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关于我市2016年1-6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这两项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上述事项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来我市科普工作基本情况、场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水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东江河源段水资源保护和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情况。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报告,由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来我市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情况、城乡垃圾管理机构设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我市行政审判工作中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探索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理、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优化司法环境等。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标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近年来我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专题调研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教育创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重点调研市区、县城学位紧张、大班额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等。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重点审议我市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畜禽养殖等所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及防治措施等。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重点审议我市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情况和精准扶贫措施等。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重点审议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等。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督办代表建议

(一)紧扣“三大抓手”,组织在我市的全国、省和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我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工作情况。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工作情况的报告。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根据《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办法》,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重点建议。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集中移交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上旬,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开展“回头看”检查

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水库移民、反渎职侵权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和创建万绿湖国家5A景区、规范中小学生营养早餐管理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工作委员会在5月30日前完成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反馈给“一府两院”。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对列入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事项,各负责组织实施的工委室要依照《监督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开展监督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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