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逐件落实
12月3日上午,副市长谢春森专门召开会议,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再部署。他强调,对督察组转交的案件,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核实查处,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逐件落实。对交办案件查处不力、工作落实不力、推诿责任、工作进展滞后、整改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部门或单位,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肃问责。
截至12月2日,我市累计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10宗,其中涉水2宗,涉禽畜养殖5宗,涉矿山开采2宗,涉生活垃圾1宗。目前,接到转办案件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均已开展督察查处工作,为此而成立的工作组也已分赴各个县区,案件调查核实处理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
其中,我市在12月1日收到督察组转办的第一批举报件后(关于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即时转发紫金县政府,县住建局、南岭镇政府、县环保局负责同志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封场,拟定整治工作方案,指定南岭镇政府从即日起对垃圾堆场进行清运。届时,该案件与其他批次交办的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谢春森强调,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此次中央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不仅是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对全市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寻找差距,改进工作,认真解决好环境问题,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对交办的环境违法举报案件,一定要进行坚决、彻底的查处,群众不满意决不收兵。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案件查处工作的跟踪报道力度,对落实不力者进行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推动问题解决;监察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查处不力、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