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川县环保局接群众投诉,反映老隆镇下泡水一家无环保措施的非法养猪场,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随意排放,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接报后,龙川县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执法行动。
▲在现场,执法人员仔细察看了养猪场的生产情况。
▲ 执法人员对养猪场业主进行询问,了解废水废渣废气的排放处理情况。
经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养猪场处于县城畜禽禁养区内,猪场内排出的粪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进旁边的池塘,造成池塘严重污染,水质秽浊不堪,臭气熏天。
龙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黄春泉:接群众投诉后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联合老隆镇政府、村委会、县畜牧部、国土等部门,对该非法养猪场实行清理整治,责令其在12月13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停产关闭。
县委县政府有明文规定:县城区域及全县8条河流两岸1000米及支流500米内严禁养殖畜禽。
目前龙川正在全县范围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对非法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关闭,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整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田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