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环保督查迎检工作,我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工作职责、追踪重点案件,推进整改落实,对涉及畜牧兽医部门的环保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引导畜牧业规范有序发展。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何伟光到源城督导
1、做好调查摸底核实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市畜牧兽医局迅速下发文件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信息。
将东江流域、万绿湖流域以及重点饮用水源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作为重点区域、重点调查对象,加强调查核实,确保不漏死角。
建立养殖户档案资料,适时更新养殖数据,全面动态掌握各养殖场养殖情况。
▲督察连平养殖场
2、做好重点案件跟踪落实
针对涉及畜牧兽医部门的环保举报案件,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政府、环保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接中央督察组转交涉及畜牧业环境污染举报案件9宗,全部得到落实。
❖紫金县紫城镇响水村养殖场已于12月3日全部清理完毕。
❖紫金县义容镇猪场投诉案件中,和平村唐运和养猪场和大新村黄元章猪场于12月7日前全部拆除。
❖紫金县义容镇兴泰、宝金两家规模养猪场经查证照齐全,环保设施完善,不存在反映的情况。
❖紫城镇政府已向紫金县紫城镇大坑口四家养殖户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在12月20日前全部清拆完毕。
❖和平县公白镇曹屋村4家养殖场已于12月3日下午全部拆除完毕。
❖和平县礼士镇下涧村龙水村村口2家养殖场已于12月4日拆除。
❖东源县灯塔种猪场证照齐全,依照政府、环保、畜牧相关部门要求在抓整改。
❖河源市龙川县食品公司的屠宰场污染东江水的问题,其中沿江路育苗幼儿园门口的老隆食品站屠宰场,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已发出整改通知书正全面整改,清理化粪池、过滤池,并向政府提出申请,争取尽快搬迁;体育广场边的隆东食品站屠宰场,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已发出整改通知书,正在整改落实中;沿江河边的鑫达屠宰场已于2013年10月关闭。
❖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路18号星泰花园养猪场已签约承诺,将于12月12日自行将猪只搬迁。
3、加强禁养区养殖管理
我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借中央环保督察的东风,依照《河源市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拳出击,形成依法整治工作合力,用环保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场生产管理。
据统计,截止12月9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配合政府、环保部门共清理整治生猪养殖场181个,处理生猪2.39万头,清拆生猪栏舍面积2.688万平方米。
4、加强行业内部管理
❖强化养殖管理,要求养殖场在选址、设计、建设、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依法依规和符合行业规范。
❖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养殖场备案管理,不达标养殖场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办理备案手续。
❖整合上级农村沼气、生猪标准化养殖等项目资金,支持养殖场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和提高粪污处理能力。
❖推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治理方式,推广生态养殖技术,重点推广超大容量薄膜沼气模式、生物菌发酵处理模式、高床发酵生态养殖模式三种新型模式,促进种养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成以经处理过的畜禽粪污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厂6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率达到85%以上,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152个。
❖专题部署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求各地坚持“疏堵结合”,明确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强化督查指导力度,指导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严把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检畜禽动物及其产品兽药残留样品20批次,合格率为100%;共检测动物尿样34134份,“瘦肉精”检测全部为阴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61人次,散发宣传材料759份,查处涉案生猪肉产品91.2吨,罚没金额5.349万元,端掉屠宰窝点11个。
5、做好信息互通协调工作
为保障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加强与与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加强与各级政府、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做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及重点案件跟踪处理工作,对涉及畜牧兽医部门的重点案件和突出问题,立转立查立办理,边查边改边公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编辑:马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