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源各级各部门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大批养猪场、红砖厂、采石场被拆除。
一起来看看,你家附近的类似违法违规经营场地有没有被拆除?
源城
源西拆除养猪场21户
源西街道共有养猪场90户,猪栏猪舍面积共约6.83万平方米,肉猪存栏量21618头,母猪存栏量1761头,是源城区开展环境整治的重点区域。截至日前,该街道共拆除养猪场21户,面积1.56万平方米,搬迁肉猪20539头,母猪1715头,与77户养猪户签订了退养《承诺书》。
据介绍,为确保养猪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该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制订出台了《源西街道养猪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街道工作组深入到每一个养猪场了解收集各种信息,倾听养猪户的意见,掌握养猪场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生猪存栏量等资料,做到“一户一册”;并绘制了源西街道养猪场分布图,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同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积极主动上门宣传等方式,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遏制养猪场染污的重要性。街道近2个多月共发放了整治公告400多份,街道、村(社区)召开各级整治专题会议15多场(次),悬挂、张帖标语40多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养猪场整治工作,该街道采取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合法的方式,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一是明确职责,根据班子成员及干部驻队包片原则,将辖区90户养猪场全部分户到人,制定整治工作目标分解表,确保每一户都有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二是分类整治,对之前已经领取退养补助、涉及“两违”建筑、不服从整治清理的养猪户采取强制清理措施;对已签订退养承诺书的养猪户,要求在限期内不再新进猪苗,到期限自行关闭;对在近期征地范围内的养猪户,由所属征地工作组先丈量登记造册后立即拆除,经营损失按征地拆迁政策给予补偿。
在整治过后,明确要求禁养区内禁止养猪,让群众自觉维护禁养区内的生态环境。根据网格化管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土管队、联防队、规监队以及各村的监管作用,加大对辖区内新建、扩建养猪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源西辖区今后无复养、新增的养猪场。今后如发现有复养、新增的养猪场,街道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街道设立了举报和投诉电话,发动广大市民监督,一经举报立即组织力量查处,确保巩固整顿成果。
东源
完成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项目82%以上
东源县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和铁腕的措施,强力推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7日止,全县已完成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项目47个,其中淘汰关闭项目7个、整顿规范项目4个、完善备案项目36个,占应清理整顿项目总数的82.45%;累计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16宗(含重复投诉),其中结案7宗,其它正办理中。
12月2日以来,东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和铁腕的措施,严格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原则,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盯紧问题狠抓整改,强力推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已建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对符合产业政策、建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标的企业要在20天内提交所需相关资料,完善备案手续,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清理整顿任务和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目标。
东源各乡镇各部门借中央环保督察这股“东风”,强化“守土有责”,并以督察为契机,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梳理全县2013年以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对辖内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整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案件的处理,以最快速度查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督察组,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给群众最快、最好的交代。
和平
县直单位强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记者昨天从和平县经商信局获悉,该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自本月2日起,即每两天以电话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市督办的10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督查。
目前,10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其中有7家企业正在县环保主管部门指导下有序完善相关手续,另外3家已经按照要求关停。对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则要求提供厂区周边一公里照片,以监督其是否存在厂区合规、厂外违规现象的发生。
此外,和平县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参与并强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行动。12月11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长塘镇罗福村一处存在污染的养猪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猪舍2栋,面积约2000平方米,捣毁生产工具和清理管网、生产设施一批。该局还将派出人员对全县的养殖场进行排查,做好造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严查无照经营、偷污排污等非法行为。
12月13日,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工作人员分别到公白、优胜镇,指导农户和村级防疫员对清拆后的6间猪场进行环境消毒,消毒场地面积6800平方米,进一步净化环境,防止病菌的传播。
龙川
关闭一无证经营非法采石场
龙川县高度重视上级交办的有关环境综合整治案件,做到迅速核查、迅速处置、铁腕整治。15日,该县迅速办结一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彻底关闭了一无证经营的非法采石场。
12月15日,贝岭镇收到一宗龙川县受理河源市第16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单,反映该镇宫下村有一非法采石厂,距离东江300米左右,破坏生态环境,10多年无证经营。对此,贝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再次下到该非法采石厂核查。经现场核查,宫下村非法采石厂在12月6日整治后,没有再进行生产。鉴于核查结果,该镇依据实情,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进行了办结回复。
据悉,贝岭镇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积极主动,对辖区内的非法采石在本月初就开始地毯式排查,发现一宗、整治一宗、取缔一宗。本月6日,贝岭镇环境整治工作巡查小组到宫下村进行巡查时,发现宫下村角头垠废弃石场有人私自利用旧石料进行碎石情况后,该镇主要领导当即带领由镇国土所、派出所组成的调查组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给当事人袁某下发了停工通知书。
当天下午,贝岭镇组织镇国土、供电、林业、派出所等部门共80多人,到宫下村角头垠废弃石场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拆除变压器、电线线路和碎石机,收缴了现场存留的铁棍和石锤等工具,对该废弃石场做到不通电、不留人、不留设备。
贝岭镇表示,在接下来的环境综合整治中工作中,将进一处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立行立改,铁腕整治,保护青山绿水,守护百姓家园。
紫金
华南督查中心反馈的3宗案件全部结案
16日,记者从紫金县了解到,该县加大力度,深入查处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华南督察中心反馈的3宗案件已全部结案。
此次华南督察中心黄发现环境突出问题共3宗,涉及污水处理、养殖场和矿山污染等。
其中,紫城镇白溪水源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居民乱扔生活垃圾问题较为突出。经调查,2013年紫城镇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白溪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提出实施白溪水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但由于资金短缺,污水处理设施至今未启动建设。今年,该县环保部门将此问题的整改项目向省环保专项资金库申请了入库工作。同时,紫金县政府制定了环境保洁长效机制,责成水务局、紫城镇府负责定期清理,以保持库区水面清洁,该案现已结案。
另外,紫城镇响水村禁养区发现畜禽养殖点问题和中坝镇华鹏高岭土厂水土流问题也已完成整改工作,已结案。
接下来,该县将继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纠、立行立改,持续开展绿化造林、清洁卫生、水环境“三大专项整治行动”,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关,不断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环保问题不死灰复燃。
连平
内莞镇拆除1家非法砖厂
近日,连平县内莞镇联合国土、林业、维稳、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内莞红砖厂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内莞红砖厂位于内莞镇横水村,始建于1998年,总占地面积约10亩,砖厂取土的位置位于105国道山边,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而且该砖厂证照不齐,未经环保审批许可,属于非法生产经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当日,内莞镇政府联合国土、林业、维稳、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该砖厂进行强制拆除。行动现场,在做好和砖厂负责人的沟通,确保人员全部疏散,设置警戒线等安全工作后,执法组启用大型挖掘机当场依法捣毁了该非法砖厂的砖窑烟囱、铁皮厂房、生活用房等设备,将砖胚堆放处进行清理,并责令砖厂负责人限期恢复土地原貌。
江东新区
迅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日前,江东新区迅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办结一起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事项。
据了解,12月13日,江东新区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第14批交办案件1件(来信,受理编号32号),举报内容为:“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槎岭村某村民在家附近建了个小型养猪场,猪粪直排水沟,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在接到交办案件清单后,江东新区环保督察工作组值班人员立即将交办签收回执传真反馈,当天上午及时将案件呈批新区主要领导阅示,新区主要领导随即批转当地政府和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理。13、14两日,当地政府和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率队到实地调查情况。调查显示,槎岭村村民叶某是农村家庭养殖户,在住宅附近旁建有两栋猪舍,面积约100平方米,生猪存栏量6头。该猪场未办理相关手续。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3日,古竹镇下发了《整改告知书》,要求该村民必须于2016年12月15日前自行搬迁生猪及自行关闭。截至14日晚,该村民已将猪场存栏生猪清理完毕。
编辑:马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