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各县(区)党(工)委书记及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红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叶梅芬、市政协主席张丽萍、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各县(区)党(工)委书记及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扣党建主题,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逐一述职。与会人员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
丁红都认真听取并作出点评,充分肯定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结合省委书记李希关于河源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强力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河源在新起点上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深刻剖析了我市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抓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丁红都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河源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一要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二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天职”和最大政绩,坚决扛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县(区)党委抓基层党建“一线指挥部”的责任,压实镇街党(工)委直接抓基层党建的责任,增强党组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抓基层党建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三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着力提升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全面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四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基层党建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按照“1+1+9”工作部署,以基层党建推动今年工作提效破局、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层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组织部部长,以及部分市“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全媒体记者:林坤元 林毅
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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