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河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将对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制度,确保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个部分。
(一)指标考核主要考核国家和省、市对有关行业或部门制定的河湖管理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工作测评主要考核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河长湖长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主要包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镇污水截污纳管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工作等各行业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公众评价主要考核公众对本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支持度。
记者 邱权亮:
公众评价也是反映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将公众评价列入考核内容,通过公众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等指标,来体现人民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获得感,从而加强公众对考核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让考核结果更加符合民意。
根据《方案》,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将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区,将由市委和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区,将由市委和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市级总河长约谈该县区总河长。
全媒体记者:邱权亮 邹俊钦
通讯员 :梁明文
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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