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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人:4月起,可用公积金抵房贷,而且是逐月自动冲还!

来源:河源日报编辑:2019-03-28

重磅好消息!

下个月起,有一部分河源人能用公积金

逐月冲抵房贷啦!

4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工作:已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或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与贷款办理地的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即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冲还贷”?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贷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行公积金按月冲抵还贷虽不能直接减少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但它发挥了最大效用,减少了每月还贷压力,对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与月还款额相当或接近的市民来说,这种还贷方式更可取。”

办理对象?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办理对象仅限于我市五县一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商业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组合贷款同样可以办理该业务,但只对冲其公积金贷款还款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可每年按年偿还贷款提取一次。

如何办理?

已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或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到贷款办理地的公积金中心签订《河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所有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需本人到场办理且均要签订《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协议后,每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全部对冲还款、提前部分还款对冲只需对冲当事人在办理业务时当面确认即可。

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市直: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业务大厅贷款窗口,咨询电话:3884168

源城区: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公积金贷款窗口,咨询电话:2202788

东源县:东源县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公积金贷款窗口,咨询电话:8836060

和平县: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公积金贷款窗口,咨询电话:5632331

龙川县:龙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公积金贷款窗口,咨询电话:6989163

紫金县:紫金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公积金贷款窗口,咨询电话:7889022

连平县: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公积金业务大厅,咨询电话:4333511

温馨提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后,还应始终关注还款情况,及时查询、实时关注公积金缴存情况,因未按时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等原因造成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还款时,要及时往还款银行卡内存入足够的还款资金,保证还款日能正常扣划,避免发生逾期情况,从而影响个人信用。冲还贷期间,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人扣款账户,终止冲还贷业务或发生借款人变更、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申报变更登记。


编辑:张颖

责编:黄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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