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高质量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中之重,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举。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治理的法治化道路,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农村垃圾管理工作予以规范,为农村垃圾治理铺设了法治轨道。
走进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的村道、整洁的院落,一幅美丽的乡村新画卷徐徐展开。该村自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来,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记者 邱权亮: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一大难题,小水村通过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一来培养了村民处理垃圾的意识,同时也改变了农村多年来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的习惯,促进了村子生活环境的明显改善。
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第一书记 王志华:
我们通过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实行每户每年收费60元,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定点收集垃圾等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村支书 廖瑞文:
村民的意识改变了,以前很多村民垃圾丢到河边路边,现在不同了,他自己缴了费,再远的农户也丢到垃圾点里去,河里、路边根本看不见平常的生活垃圾。
小水村是船塘镇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行政村之一。目前,这一行之有效的措施正在全镇范围内推广。
东源县船塘镇镇委副书记 邱伟明:
在全镇21个村3个居委会全面铺开,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我们再加强管理,总体船塘的卫生状况得到了提升。
船塘镇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有益探索为我市制订相关法规提供了实践经验。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防治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河源地方特色,制订出台了《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将资金投入、垃圾分类、用地保障、监督评估等内容列入法规条文中。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李鹏章:
我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立法工作,得到了省里的肯定,特别在生态绿色环保得到了《条例》的充分吸收,我们将河源自己的经验已经吸纳到条文里,包括分类、收费、村规民约入法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我市已建立起“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模式,全市建成了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94个垃圾转运站、16950个垃圾收集点,实现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建设目标。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河源将继续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政策措施、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形成良好的长效治理机制,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制可循。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李鹏章:
接下来,我们立法将会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向提供很大的支撑作用。相信通过这样一个立法,能够将我们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推到一个新的工作层面,为我们乡村振兴工作起到立法应有的作用。
全媒体记者:邱权亮 江悦北 袁伟敏
编辑:田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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