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龙川县出现了多起停放在路边的货车蓄电池被盗的情况,经过缜密侦查,近日,龙川县公安局民警破获系列蓄电池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并带破此类案件20余起,成功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今年1月份以来,龙川县公安局打击盗抢专案小组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路边的货车、三轮车蓄电池被盗。
事主 郑某:
我们车的电池是去年3月份不见的,同事去上班的时候发现货车电池不见。当时我们就及时报警了。
接到报警后,龙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在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龙川县佗城镇大江村、老隆镇大地街和水贝辖区等地也发生了类似案件,办案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思路,结合案件夜晚发案的特点,将多起案件串并侦查。
办案民警 黄滨强:
犯罪嫌疑人都是选择在凌晨的时候作案,作案对象多为停放在路边的大型货车;选择步行作案,在行走过程故意穿街过巷,躲避摄像头;针对蓄电池价值较小、作案后事主可能不报案的心理疯狂作案。
办案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发现,2月25日凌晨1时许,两名可疑男子出现在案发现场,合力将电池盗走分批并运送至205国道对面路边;凌晨5时许,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三轮摩托车从老隆镇往电池堆放点聚集,后三人通过三轮车将盗窃得手的电池往老隆镇方向运走。
3月13日,办案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廖某(男,53岁,四川人)和张某(男,42岁,梅州人)。3月15日,犯罪嫌疑人庞某(男,23岁,广西人)也最后落网。经审讯,三人对合伙从2018年2月份至2019年3月份,在龙川县多次盗窃电动三轮车电瓶、大型货车蓄电池的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 庞某:
因为偷电池比较简单,想到他们不会报案。现在感到很后悔,今后不会这样做。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张某、庞某因盗窃罪已被龙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公安机关呼吁尚未报案的事主尽快到各辖区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 黄滨强:
不论案件大小,所有涉及到群众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我们公安机关都会进行处理。
龙川台记者:张剑东 魏翠群
编辑:吴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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