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电视
  • 公共电视
  • 综合广播
  • 旅游广播
  • 东源台
  • 龙川台
  • 连平台
  • 紫金台
  • 和平台
  • 源城台
  • 江东区
  • 网络公司

《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编辑:2019-05-01

5月1日,《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新阶段。

《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共五章三十八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内容,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条例》还对违反本条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的罚则。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谢小宇:

《条例》主要有三大亮点,第一大亮点是科学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机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第二大亮点是推行上门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制度,这是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面先进经验的入“法”,可避免垃圾二次落地造成二次污染,第三大亮点是加大打击非法转移生活垃圾力度。

据了解,这是我市自2015年9月25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不仅符合农村实际,而且具有河源当地特色,是一部针对性较强、质量较高的专门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效,为我市“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谢小宇:

《条例》的实施,一是有利于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二是有利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经费投入,保障资金需要;三是有利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更好地保护我市良好生态环境 。


全媒体记者:邱权亮 蒋钇氿

编辑:田静雯

责编:黄伟发

分享到:
扫描关注河源广播电视台微信号(hyrtv87)

相关新闻

  • 3月14日连平新闻
  • 3月14日连平新闻
  • 3月14日连平新闻
  • 3月15日紫金新闻
  • 3月15日紫金新闻
  • 紫金县妇联召开十二届四次执委(

网友评论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共0人参与

    Copyright 2006-2016 河源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网络110报警 备案:粤ICP备1203623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许可证:粤备2011001号

    河源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160130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