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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讲师荐股 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编辑:2019-05-16

相信大家都看到过类似“足不出户、日赚千元”“推荐股票,稳赚不赔"的宣传语。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诈骗越来越多,你不经意加入一个股票讨论群,就可能成为骗子们的围猎对象。日前,连平县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宗案件,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在连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里,童某、庄某城、庄某照带着手铐脚镣被带了进来,对于自己实施的诈骗行为,三人当庭就表示认罪、悔罪。

那么三人是如何实施诈骗,走向犯罪深渊的呢?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2018年9月份,童某三人管理操作20多部手机,用虚假的身份在大量微信群中转发关于“股票行情”“股房地产”“股票课堂预告”等信息,并由自己充当水军在微信群里转发吹捧“股票老师”等人话语,以此骗取微信群内真实股民的信任,进一步对真实股民实施诈骗活动。

记者 刘志棠:

随后,童某三人就用电脑控制近百部手机大范围寻找真实的股票投资者添加微信并将真实的股票投资者拉进提前建立好的微信群中,并由自己在微信群里充当“老师助理”的虚假身份在微信群中转发关于“推荐个股”“股评”“股票课堂预告链接”,以此骗取得真实股票投资者的信任,进一步对真实股民实施诈骗活动。

2018年11月8日,该诈骗窝点被依法取缔,现场抓获三名被告人,依法扣押手机135部,电脑5台、手机卡40余张等一批作案工具。经核查,童某、庄某城、庄某照在网络上通过微信以虚假身份信息发布诈骗信息8400余条。

连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志荣: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进行大金额的投资交易和理财的时候,一定要在正规金融机构,比如相关的证券公司、银行进行投资,如果在网络上遇到陌生人声称有内幕信息,是所谓的炒股大师,这时就要擦亮眼睛加以甄别,不能轻信,如果发现自己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


全媒体记者:刘志棠  罗 希

通讯员:陈碧霞

编辑:田静雯

责编:黄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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