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缴存下限为1410元,最高上限不得超过17235元,从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相同。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235元。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各单位和职工个人请注意,此次缴存调整办理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从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清册》和《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表》(不调整缴存比例的不需要提供),填妥打印后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已经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缴存单位,可以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编辑:田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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