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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女子带“残疾儿子”上街乞讨,公安一查,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来源:南方日报、广东民政头条南方号编辑:2019-07-19

近日,1名河源女子带着4名子女出现在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近乞讨,面对工作人员的沟通劝导,该名女子坚持乞讨、拒不离开,公安人员依法将其带回派出所询问调查,结果发现,女子自称为“大儿子”的重度残疾男童,与她居然没有血缘关系……

女子利用“残疾儿子”乞讨牟利

近日,广州市民政部门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与公安机关、街道办联动,处置了一起携带未成年人乞讨案例。

7月8日,周某(河源市连平人)携带4名未成年人出现在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近乞讨,广州市民政局会同越秀区民政局、越秀区农林街派出所、越秀区农林街道及有关社会组织赶到现场处置。

虽然工作人员耐心进行沟通劝导,但周某拒绝接受救助服务,坚持乞讨,拒不离开。公安人员依法将周某带回派出所询问调查,并对她及4名儿童唾液取样进行DNA采集比对。鉴定结果显示,其自称为“大儿子”的重度残疾男童与周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携带未成年人乞讨属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其所携4名未成年人由流动救助服务队护送到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照料。13日下午,在省民政厅协调下,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连平县民政部门接回了周某的3名子女。

广州市民政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携带未成年人乞讨属违法行为。广大市民群众如果发现未成年人乞讨,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每一位市民发现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的现象时,不能麻木忽视,一定要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尽可能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编辑:田静雯

责编:许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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