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截至2019年7月31日,共有9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法院判刑。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这些肇事逃逸者依法做出了终身禁驾的处罚。河源电视台、河源晚报、河源日报、河源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参加了会议。
新闻发布会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小军介绍,此次交警支队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9名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做出终身禁驾的处罚决定。对其中的外地驾驶人,交警支队已分别将其终身禁驾的材料邮寄到驾驶人档案管辖地的交管部门。在交警部门公布的终身禁驾的9名机动车驾驶人当中,5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黄小军副支队长指出,未取得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无任何驾驶技能,对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严重不足,从而发生事故;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龄均在5年以上,而5年驾龄的驾驶人过了驾驶谨慎期,自认为已经是熟手,盲目自信,驾车过程往往会麻痹大意、忽视交通安全,导致事故增多。随后,市级媒体记者分别对机动车驾驶人终身禁驾、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提问,交警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河源市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驾驶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同时,加大硬件设施和软文化影响,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受众群体,做到“防患于未然”, 让全民参与到交通管理当中,营造一个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交通秩序环境。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编辑:田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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