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的何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称他的房子租给了一家共享电动车企业做仓库,可没想到两个月前这些共享电动车突然起火,把他家的房子给烧了,而何先生欲讨要赔偿的时候,租客却拒绝承担责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来到何先生家中,何先生家门口依然摆放着不少当时被烧毁的共享电动车,虽然两个月过去了,但是里面仍然散发出阵阵塑料烧焦过后的恶臭味。
市民 何先生:
损失大概几十万,就是烧得那个墙壁脱落,现在就很危险,墙壁如果脱落掉下来,小孩子走过,又搞到小孩子什么的那个又谁来负责。
何先生说,在火灾发生后,他也第一时间找了租他房子的北京蜜蜂出行物流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不过由于何先生是与总公司签的合同,因此给何先生的答复是上报给总公司。
市民 何先生:
当时他们跟我说会处理处理,说得很好一样,然后评估方案多少,赔偿多少,说得很好,现在左推右推。
无奈之下,何先生只能致电给北京蜜蜂出行物流有限公司,不过该公司的法务代表却向何先生表示,虽然何先生是跟他们签的合同,但是引起火灾的原因是电池故障,因此无论是鉴定损失还是赔偿,都应该去找电池的厂商。
市民 何先生:
解决方案他们就是想推卸责任,因为电池引起火灾,他说电池的事,我说我租给你的关电池什么事,我去找电池厂商有什么用。
对于何先生房子被烧谁来赔偿的问题,记者随后就联系了北京蜜蜂出行物流有限公司法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却与何先生的一样。
(电话采访)北京蜜蜂出行物流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
因为侵权责任法里面只有产品的生产者跟销售者,他生产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物损害的,由他产品的生产者跟销售者承担责任,我们是产品的购买者,我们认为应该由产品的销售者电池公司来赔偿何先生。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愿意垫资协助何先生进行鉴定损失,然后再来商讨相关的费用。不过这样的说法,何先生就表示难以接受,目前何先生也准备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媒体记者:刘志棠 罗 希
编辑:张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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