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电视
  • 公共电视
  • 综合广播
  • 旅游广播
  • 东源台
  • 龙川台
  • 连平台
  • 紫金台
  • 和平台
  • 源城台
  • 江东区
  • 网络公司
  • 当前位置:首页>>
  • 智慧河源>>
  • 首页

新中国峥嵘岁月|共和国反腐第一案

来源:新华网编辑:2019-09-08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组织的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在保定举行,宣布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该二犯全部财产。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组织的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在保定举行。新华社发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1951年11月全国开始“三反”运动后揭露出来的第一大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直接督促案件的处理。刘青山、张子善分别是1931年、1933年入党的老党员,曾在天津地区任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职务。革命战争年代,他们曾被捕入狱,面对严刑逼供,坚贞不屈;和平时期,他们却居功自傲,贪图享乐,不顾党纪国法,贪污克扣国家救灾粮、河工粮、飞机场建筑费、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治河民工工资、银行贷款等国家财产,为数达1716272万元(旧币)。他们还同私商勾结,用公款倒卖大批钢铁,中饱私囊,使国家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1951年12月,中共河北省委作出决议开除刘青山、张子善的党籍。华北局将处理意见上报中央,提议“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二年执行)”。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扩大会议,经过慎重考虑,并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公审大会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意见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编辑:张 颖

责编:许志武


分享到:
扫描关注河源广播电视台微信号(hyrtv87)

相关新闻

  • “老赖”过节别想安稳!紫金法院
  • 一路畅通中
  • 弹劾特朗普?美国会迈出第一步
  • 教育1+1
  • 车友俱乐部
  • 音乐晒太阳

网友评论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共0人参与

    Copyright 2006-2016 河源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网络110报警 备案:粤ICP备1203623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许可证:粤备2011001号

    河源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160130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