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新中国峥嵘岁月》专栏。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一号文件,肯定我国农村正在出现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此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后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得到了普遍推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我国农村许多地方逐渐突破“不许包产到户”的限制,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在安徽凤阳县出现了比包产到户更彻底、更简便的包干到户的形式,即舍去包产到户中将劳动成果转换成“工分”进行分配的环节,农户将收成按规定直接完成上交任务后,剩余部分全部归己所有。
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都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明确肯定,并在政策上积极引导,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的突破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编辑:杨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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