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自建房业主:
您们好!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发生了多起自建房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为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共同做好自建房的防火工作,共建消防平安家园,河源市消防机构提醒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擅自将自建房改变用途设置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确需设置的必须采用实体墙及防火门与住人部位进行分隔;住人部位的楼梯要保持畅通并直通天面,楼梯出口要直通室外。
二、自建房内设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其他功能场所时,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应急灭火逃生演练等。
三、电动车要在室外集中停放和充电,不得入楼入户,确需在室内停放,停放场所必须用实体墙、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四、要套管敷设电气线路,设置具备短路、过负荷保护功能的装置,不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开关附近不要摆放易燃物,高温发热和用电取暖设备应远离可燃物;不要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和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关电、拔插座。
五、要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必要的灭火器材,不要在厨房以外使用明火和存放煤气罐,确需使用明火的,必须保证有人看护,做到人走关火、关气。
六、建筑内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宜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确需设置的,要开设0.8×1m的逃生口;家庭建议配备强光灯、逃生绳、防毒面具等逃生器材。
七、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切勿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点燃蚊香要远离蚊帐、被单等可燃物。
八、要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主动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发现火情时能第一时间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警;当火情变大时,要第一时间逃生;当被困火场无法逃生时,要利用有外窗或外阳台的房间紧急避险待救,并用关门、堵门缝等方式阻止浓烟进入房间,不要轻易采取跳楼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方式逃生。
目前正值秋冬季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业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共建平安河源,若在建筑内违规设置生产、储存、经营和娱乐等场所造成火灾事故的,最高可被判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祝愿广大市民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河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11月
编辑:田静雯
责编:黄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