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电视
  • 公共电视
  • 综合广播
  • 旅游广播
  • 东源台
  • 龙川台
  • 连平台
  • 紫金台
  • 和平台
  • 源城台
  • 江东区
  • 网络公司

广东明确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 出卖后不予批准再申请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编辑:2020-03-31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重申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编辑:田静雯

责编:许志武



分享到:
扫描关注河源广播电视台微信号(hyrtv87)

相关新闻

  • 发展产业摘“穷帽”脱贫致富有“
  • 7月3日江东新区新闻
  • 7月3日江东新区新闻
  • 7月1日江东新区新闻
  • 7月1日江东新区新闻
  • 6月30日江东新区新闻

网友评论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共0人参与

    Copyright 2006-2016 河源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网络110报警 备案:粤ICP备1203623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许可证:粤备2011001号

    河源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160130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