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初心使命,提质增效抓执行,2022年3月15日至18日,连平法院开展2022年南粤执行风暴春季行动,对被执行人拒不迁出、腾退的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清场,成功清理涉案房屋、土地、山林3处。
案例一
吴某与赖某原系夫妻关系,赖某与吴某离婚后一直居住在吴某的房屋。吴某向连平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赖某从房屋搬出并返还房屋,法院依法判决赖某限期搬离,判决生效后,赖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吴某遂向连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先联系了赖某,从情理法理角度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动员其尽快搬离涉案房屋,并张贴搬离公告,敦促赖某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然而被执行人赖某仍拒不归还房屋。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到达现场后,干警联系开锁人员将房门打开并更换门锁,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开透明,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最后,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并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书。
案例二
连平县某镇供销社与谢某甲、谢某乙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判决书,被执行人谢某甲、谢某乙须拆除涉案土地的地面建筑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连平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谢某甲、谢某乙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张贴公告,限令谢某甲、谢某乙于2021年12月23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谢某甲、谢某乙仍拒不履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镇政府、镇派出所等单位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开始强制执行工作,划定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区域并在四周拉起警戒线。期间,被执行人谢某甲、谢某乙打电话纠集亲友阻挠执法。执行干警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拆除地面建筑物,不再阻挠执行。在将涉案土地上建筑物内物品清空后,施工铲车开始实施拆除作业,将涉案土地上建筑物彻底清除。历时3个小时,土地腾空完毕。
案例三
连平县某村一经济合作社、二经济合作社、三经济合作社与黄某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判决书,黄某应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林地返还申请人。
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连平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进村上门做被执行人黄某的工作,但被执行人对返还林地的范围和林地地面建筑的赔偿存在异议,不同意返还。为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提前对涉案林地进行多次勘察,对强制执行的可行性和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应对措施。3月18日,执行干警联合林业站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林业站工作人员利用卫星技术,确定了合同约定的林业范围,由申请执行人做好标记,被侵占的林地得以顺利交付归还申请执行人。
下一步
连平法院将坚持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全力提升执行质效
解决执行难题
打通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
“最后一公里”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
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媒体记者:周欣媛 邓勇辉 阙佳颖(实习)
通讯员:陈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