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灯前“争分夺秒”的结果
往往容易造成车损人伤
近日
在和平县福和大道与东山路交汇处
发生了惊险的一幕
一辆摩托车在途经
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
与一辆正常通过路口的
机动车发生碰撞
摩托车驾驶员周某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信号灯显示红灯时,
本应该停车等待的周某
选择了闯红灯,
结果被一辆正常通过路口的机动车撞倒
并重重地摔在几米外的马路中央。
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周某受伤,
两车受损。
那么,
这起事故究竟谁担责呢?
“民警根据监控视频、现场勘查及事故双方车辆鉴定,摩托车驾驶人驾驶逾期未年审的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河源市交警支队办公室民警刘芳表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摩电车辆因灵活方便,
是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
但在骑行时,
如果没有戴好安全头盔,
会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那么,
该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呢?
河源市交警支队办公室民警刘芳表示
首选应该选择购买
有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
其次在佩戴头盔前应根据自身头围
调节安全头盔头围处的松紧,
最后要系好安全头盔,
最大程度发挥头盔的保护作用。
贪一时之快,选择“以身犯险”
为争抢几秒,危险则一触即发
河源交警提醒
路上的每一次“选择”
都要安全优先
切莫心存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全媒体记者:刘菲菲 刘力维 廖 健(实习)
通讯员:罗莉娟
编辑:田静雯
一审:黄伟发
二审:周凤娟
三审:甘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