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播】“家事”亦“国事”,带娃需依法!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带娃这件传统“家事”从法律层面上升为国家“大事”。7月5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针对监护人失职的行为,向当事人发出河源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正文】2021年10月,花季少女小金、小曾将女孩小陈约出,并带至一宾馆内。因为怀疑小陈说了她俩的坏话,于是两人对小陈一阵拳打脚踢、谩骂侮辱,还转走了她微信钱包中仅有的36.6元钱。事发后,小陈家人报了警,小金和小曾因涉嫌抢劫罪,被抓获归案。震惊、愤怒之余,施暴者的家长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管教不严、监护缺位带来的后果深感懊悔。
【同期声】小曾的家长:
我就太宠她了,让她自由,没有管理得太严格。她想出去就出去、要钱就给钱她,就宠成她今天的下场。
【同期声】小金的家长:
缺少关爱,疏于教导都有的,结果让她走上(犯罪)这条路。
【正文】考虑到涉案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既要让她们受到法律惩罚,也要带给她们新的人生希望。最终,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小金和小曾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针对“监护失职”的当事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自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河源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同期声】邹燕辉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
通过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纠正父母监护职责、指导父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促进依法尽职带娃。
【正文】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教育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资源缺乏、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一些家长重智轻德、重知轻能,或过分溺爱、要求过高等,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同期声】游玉文 河源市人大代表
我认为作为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不仅仅是物质上要有保障,更重要的是在养育上建议法院联合妇联、共青团、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等。要形成多方联动的机制,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对家长进行教育指导,营造社会良好的教育大氛围。
记者:苏琳琳 张玲玲 刘力维 朱晓理 刘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