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为进一步推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近日,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队员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对一物业小区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处罚1000元。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认真查看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是否规范,开桶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否正确。针对投放不规范现象,执法队员现场开展普法教育,答疑解惑,精确指导,并要求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现场对其指导整改,明确整改期限,督促其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做到“不分类,不收运”。对不按要求分类垃圾、垃圾分类分不清、门前随意倾倒和堆放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队员按照《办法》进行行政处罚,通过以案释法,有效提高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实施成效,推进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规范化、机制化和常态化。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物业小区、商场10家,发现存在问题的物业小区9家,现场完成整改8家,对1家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物业小区处罚1000元。
接下来,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对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同时,进一步开展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垃圾分类责任意识,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绿美源城作出贡献。
一审:田静雯
二审:黄伟发
三审:巫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