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十四五’广东成就”河源专场新闻发布会后,1月7日,河源再度举办“十四五”答卷系列新闻发布会。河源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晒出民生保障“成绩单”。
“这五年,河源人社部门最核心的目标就是让老百姓‘就业有门路、社保有保障、创业有支持、维权有渠道’。”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骆满星表示,“十四五”时期,河源人社系统扎实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社保运行质量稳中有升,劳动关系保持和谐有序,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等重点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发布会现场。
展望“十五五”,河源将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要求,精心编制“十五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河源高校毕业生每年就业率均超92%
“十四五”期间,河源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支持就业政策。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就业创业补贴3.6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376笔共1.46亿元。“十四五”期间,河源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1766人,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113.41%。其间,河源充分发挥创业孵化载体综合性功能,3家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在孵创业主体数452户,吸纳就业数2665人。2024年5月深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投入运营,将打造成高标准、专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
“十四五”期间,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扩大。河源如何破解青年就业难题、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更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骆满星谈及,“十四五”期间,河源始终将青年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扩岗、赋能、优服务”,全力托举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青年就业创业梦想。经过五年努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毕业生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就业满意度不断提高。

河源携近千优质岗位鹏城揽才。
具体而言,河源加强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专精“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合作,对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累计发放550.3万元,涉及2676家企业。此外,成立工作专班为毕业大学生提供就业跟踪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增加就业岗位。2021年至2025年河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3368人,每年就业率均超92%。
此外,河源全面推行“1131”服务模式,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1次岗位推介、3次技能培训信息、1次就业见习机会,实现服务全覆盖;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联系服务,做到100%联系、100%服务。河源还持续开展招聘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百企万岗,‘职’等你来”系列招聘会、校园专场及省外现场招聘会等活动,累计开展进校园活动55场,服务高校毕业生超5.69万人次。通过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河源开展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坚持以职业能力提升为导向、以就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提升青年求职和就业技巧,增强就业竞争力。有序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十四五”期间,河源共开发见习岗位8225个,组织就业见习人员1824人。
展望“十五五”,河源将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持续优化就业政策体系,强化技能培训支撑,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着力防范化解就业风险,奋力推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险种参保率均实现增长
“‘十四五’期间,是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骆满星提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建立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创新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稳妥有序实施,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河源紧扣“应保尽保、待遇提升、服务提质”核心目标,聚焦群众在社保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社保待遇稳步提升,参保扩面持续向好,经办服务提质增效。
五年来,河源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每年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5年河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240元/人·月,调整惠及全市49万多名该险种退休人员,较2021年180元/人·月的标准增幅达33%。2025年河源企业职工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215.97元,较“十三五”期末的1950.98元增长13.58%,同时养老金实现100%按时足额发放。2025年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1575元/月,较2021年1458元/月增幅达8.02%。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优化,各项社保待遇稳步增长。
截至2025年11月底,河源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8.5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比“十三五”末增加4.52万人,增长13.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9.73万人,比“十三五”末减少3.16万人,下降2.38%。“这说明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和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居保转职保人数持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骆满星解释。
“十四五”以来,河源累计为33.76万困难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达4051.81万元。工伤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0.82万人和31.91万人,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16.56%、17.14%。此外,基金支撑能力稳中有升,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及失业等四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规模447.54亿元,支出440.71亿元,基金结余6.83亿元,基金历年累计结余达61.99亿元。

河源每年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参保扩面方面,河源以“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为重要抓手,通过线上新媒体矩阵宣传、线下网格员上门宣讲、重点企业专场解读等多渠道、全方位模式,深入解读社会保险惠民政策,让社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此外,河源持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河源还积极破解农民工、新业态从业者等重点群体参保难题,通过简化参保流程、优化登记服务、强化部门数据共享等举措,推动参保扩面工作提质增效。
经办服务方面,河源聚焦“便捷高效、暖心舒心”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社保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便民化转型。一方面,深入实施社保“镇村通”工程,2022年以来建成101个镇街、1452个村居、309个银行共1862个社保“镇村通”服务网点,覆盖率达100%。在各服务网点共配备1300多台服务终端提供自助服务,居民可24小时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缴费查询等24项城乡居保业务,建成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横向到银行、纵向到镇村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
另一方面,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打破地域和时空限制,社保业务实现从“东奔西跑”到“指尖办事”的转变。目前上线“粤省事”小程序、省政务服务网办平台“网上办”的社保业务分别达43项、68项,以往群众反馈意见较为集中的社保关系转移、待遇资格认证等业务均可足不出户线上办理,极大便利广大参保群众特别是务工人员、高龄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经过努力宣传、推广和引导,社保业务网办率由2022年的30%提升至2025年的77%,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社保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展望“十五五”,河源将继续锚定“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重点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落实社保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让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更具温度。
超额完成“三项工程”培训任务
“十四五”期间,人社部门以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规模。2021年以来,河源新增评审专业技术人才17900人,总量达15.5万人,并完成28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新增技能人才52337人,各类技能人才总量32.58万人。同时,河源深化“三项工程”(即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人才培育,组织培训19.87万人次,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河源深化“三项工程”(即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人才培育,组织培训19.87万人次,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图为义和镇下屯村“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十四五”以来,河源建成33个广东省博士工作站,7个县区级和63个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柔性引才1200人,不断增强招才引智和服务发展能力;认真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今年以来分别赴广州、上海、山东、深圳等省市重点高校广纳贤才,组织超百家企事业单位参招,提供高薪岗位超2100个,线上线下累计接收简历3700余份。
“十四五”期间,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劳动者就业方式更加多元。河源人社部门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监察执法等机制,全力防范劳动风险,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一方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至2023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另一方面,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按时保质办好每一件劳动仲裁案件,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格局。2021年以来每年度的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分别保持在95%和75%以上。
此外,河源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自2022年7月以来累计完成职业伤害确认311件,支付待遇400人次共计1165.84万元。同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2021年将全日制月最低工资调整为16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调整为16.1元,2025年分别上调至1750元和17.4元。
一审:田静雯
二审:蔡晓璐
三审:巫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