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新兰,女,1972年6月生,龙川县人民医院保洁员。2024年5月28日,蓝新兰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日常保洁时,意外捡到装有大量现金的普通编织袋,几番努力寻找失主后,最终将22.56万元现金悉数归还失主。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备受社会赞誉,成为社会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024年初夏,龙川县人民医院如往常一样忙碌而有序。5月28日,一个看似平凡却又充满转折的早晨,悄然拉开了序幕。清晨6点30分,当第一缕阳光洒在龙川县人民医院2号楼一楼的大门口时,蓝新兰已经开始了她一天的工作。身着整洁的工作服,手握清洁工具,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专注与认真,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医院的环境整洁贡献着一份力量。
正当蓝新兰细心地清扫着大门口的每一个角落时,一个不起眼的编织袋映入了她的眼帘。这个编织袋静静地躺在门柱边上,与周围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蓝新兰停下手中的工作,走近细看,发现编织袋外表并无特殊标记,但沉甸甸的重量让她意识到,这里面可能装着不少东西。出于职业的敏感性和对失主的关切,蓝新兰决定暂时放下手中的扫帚,开始四处寻找可能的失主。
她询问过往的病患、家属以及同事,但遗憾的是,并没有人前来认领这个编织袋。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意外之财”,蓝新兰没有丝毫的犹豫或贪念。她深知,这些财物对于失主来说,可能意味着重大的意义。于是,她决定与同事一起打开编织袋,希望能从中找到失主的联系方式或其他身份信息。在同事的协助下,编织袋被缓缓打开,那一刻,眼前的景象让两人都大吃一惊——袋子里装满了现金。

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巨款,蓝新兰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焦急。她立刻意识到,失主此刻一定心急如焚。没有丝毫迟疑,她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了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卫科。蓝新兰还积极配合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多方查找,试图追踪编织袋的来源,希望能尽快找到失主。同时,蓝新兰也主动提出,愿意协助保卫科进行进一步的查找工作。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监控录像的排查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监控画面捕捉到了失主模糊的身影。通过仔细比对和分析,工作人员确定了失主最后出现的地点——龙川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室。得知这一线索后,蓝新兰和保卫科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往急诊科,经过一番周折,终于找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失主及家属。
原来,失主是一位来自农村的83岁老人。2024年5月27日23时31分,老人乘车进了龙川县人民医院,在医院住院楼外徘徊但未就诊。5月27日23时35分,在龙川县人民医院住院楼2号楼1楼门口,他放下随身携带的蛇皮口袋并离开了医院,直至清晨,丢失的蛇皮口袋才被细心的蓝新兰发现,于是便开始了寻找失主的故事。经过多方查找询问,民警最终在龙川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室找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失主及其家属。原来,2024年5月28日凌晨3时45分,失主又被外院救护车送入龙川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2024年5月28日下午1时,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共同见证下,蓝新兰郑重地将装有22.56万元现金及个人物品的编织袋交还给了失主。这笔钱,是老人辛苦积攒的毕生积蓄。那一刻,家属叶女士激动地从民警手中接过一个铁罐,连声说“感谢医院,感谢蓝阿姨,帮我父亲把‘救命钱’送了回来!”

在民警的见证下,蓝新兰和院方向失主家属归还“救命钱”。
失主家属为了表达深深的谢意,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亲手送到了蓝新兰的手中。锦旗上“拾金不昧暖人心,平凡岗位树美德”的字样熠熠生辉,不仅是对蓝新兰个人品德的高度赞扬,更是对社会正能量的一次有力传递。同时,龙川县人民医院也对蓝新兰进行了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省内外多家媒体纷纷报道了她的善举,一时间她成为当地“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典型。受到表彰后,她只觉得自己做了该做的事,蓝新兰说:“反正在医院捡到的,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救命钱,一定要还回去。”

失主家属向蓝新兰(中)和龙川县人民医院赠送锦旗。 冯晓铭 摄
蓝新兰的事迹很快在医院内外传为佳话,她的故事如同一股清流,冲刷着人们心中的尘埃,唤醒了人们对真善美的渴望与追求。多家媒体纷纷报道了她的善举,将她树立为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典范。蓝新兰的名字,一时间成为了人们口中的美谈,她的故事激励着更多的人去关注身边的小事,去做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却能温暖人心的善事。
其实,这并不是蓝新兰第一次拾金不昧。自2005年11月在县人民医院从事保洁工作以来,无论是捡到患者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还是在工作中发现遗失的现金,蓝新兰总是第一时间上交给相关部门或直接归还给失主。尽管蓝新兰家庭收入主要靠她每个月2700元的工资,但她面对意外拾到的钱财并没有据为己有。她深知,这些财物虽小,但对于失主来说,却可能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负担。因此,她始终秉持着“贵在诚信、恒在守德”的原则,做的是力所能及的好事,用行动彰显了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榜样。
蓝新兰的诚实守信与拾金不昧,不仅是对个人价值的体现,更是对社会道德建设的有力推动。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深刻内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树立了榜样。在蓝新兰看来,诚实守信与拾金不昧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品质。她常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蓝新兰的故事,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前行的道路。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善良与正直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当今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同时,人们的道德观念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背弃诚信、践踏道德底线,导致社会信任危机日益严重。而蓝新兰的出现,如同一股清流,冲刷着人们心中的尘埃,让人们看到了希望与温暖。
蓝新兰的善举,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更在她的心中种下了一颗爱的种子。她深知,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行动,激发更多人的善念与爱心,那么这份力量将是无穷的。因此,蓝新兰常常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医院的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爱与温暖。蓝新兰的事迹,是对人性光辉的一次深刻诠释。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在这个世界上,善良与正直永远是最宝贵的财富。
一审:杨 莹
二审:许志武
三审:周凤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