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
支持范围: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城市防洪排涝与内河治理工程、其他薄弱环节水利工程、贫困地区涉水项目。
项目资本金:项目资金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可长达10-40年,宽限期不超过项目建设期,且一般在3年以内。
贷款利率:执行优惠利率。
专项基金:为水利项目提供资本金。
三、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支持范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管廊采取同步建设;在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建设。
建设内容:综合管廊本体、进入管廊的专业管线,以及与管廊工程同步施工的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0年,宽限期不超过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利率政策,第一批300亿元专项优惠资金,项目需纳入住建部项目库。
专项基金:为综合管廊项目提供资本金。
四、海绵城市
建设重点:海绵型建设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水体治理与修复、排水与调蓄设施等。
支持范围:优先支持与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结合的建设项目;鼓励以总承包方式整体打包运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打造大型专业化建设运营主体;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提供专项建设基金,补充项目资本金;对纳入住建部项目储备库并采用PPP模式整体打包运作的项目,给予贷款规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