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疗卫生
支持范围:现有市县人民医院及中医院改扩建;新建公立医院;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学检验检查机构、病理诊断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等建设;环境污染风险治理,如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和无公害卫生厕所建设;药品生产、供应保障、流通领域改革项目;医学院校、重大科研项目;医养结合、健康服务项目;设备装备购置、医疗卫生服务购买;市县政府关心的其他重点领域。
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可达30年。医院项目的宽限期为建设期加试营业期,一般为3-5年。医药项目中长期贷款可达15年,宽限期为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执行优惠贷款利率。
专项基金:为医疗卫生项目提供资本金。
六、教育
支持范围: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新建、改造和搬迁。
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一般不超过10年,宽限期不超过项目建设期,且一般在3年以内。
贷款利率:执行优惠贷款利率。
专项基金:为教育项目提供资本金。
七、扶贫开发
支持范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色产业项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等。
项目资本金: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等规划,采用财政性资金还款的产业扶贫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施优惠利率政策。
专项基金: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