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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肇事逃逸 河源交警6小时抓获嫌疑人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编辑:2019-03-12

近日,在市区宝源一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事故,肇事司机没有选择报警,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处理,反而弃车逃逸。最终,河源交警在通过近6个小时的通宵勘察、取证之后将嫌疑人抓获,等待他的将会是进一步的刑事处罚。

事故发生在9日晚上十点多,嫌疑驾驶员王某武驾驶粤 P牌照小车经宝源一路由北往南方向驶至宝源一路振业江岸花园路段时,与罗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激烈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罗某、摩托车乘客黄某、曾某梅三人受伤,罗某送往源城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朱兴夏:

事故发生后,我们接到群众报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察看现场进行处置。我们到了现场的时候发现交通肇事者车辆驾驶人是弃车逃逸了。

肇事者逃逸之后,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马上召集民警连夜展开调查,通过走访群众、查看沿途监控录像等技术手段,最终在第2天凌晨三点多锁定了交通事故逃逸者,并立刻采取了抓铺行动。

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朱兴夏:

在他家里抓到他的时候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那个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半了就是发生了事故距离接近6个小时了,那个时候酒精呼吸测试的结果还是很高的,每百毫升酒精含量149毫克。

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民警 黄文基:

从这个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出,这个驾驶员已经属于醉酒驾驶状态,他完全控制不了他的方向跟速度,像这种情况驾驶车辆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

肇事嫌疑人在交警抓铺后并未承认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在交警部门拿出大量的证据之后,最终在大量的违法事实面前供认不讳。

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朱兴夏:

车辆驾驶者是典型的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之后逃逸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相关法律,我们会对他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全媒体记者:徐小勇  袁伟敏

编辑:吴钰琪

责编:许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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