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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出租屋居住人员的一封防火提示信

来源:河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编辑:2019-11-20

广大出租屋居住人员:

您们好!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发生了多起出租屋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为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共同做好出租屋的防火工作,共建消防安全家园,河源消防提醒您,请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实施“楼长制”,明确任命出租屋消防管理人为楼长,负责本出租屋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宣传、灭火逃生演练。

二、电动车要在室外集中停放和充电,不得进入楼入户,确需在室内停放,停放场所必须用实体墙、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三、要独立设置楼梯,保持楼梯畅通并直通天面,人员居住场所与其它功能场所要用实体墙和防火门分隔。

四、要在每个住户内设置消防救援外窗,不得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确需设置防盗网的,要开设0.8×1m的逃生口。

五、要每日清理楼道杂物,保持畅通。严禁在楼道内违规设置厨房,严禁在楼梯口设置配电箱;确需设置的,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分隔,做到人走关气关火。

六、要套管敷设电气线路,不得乱拉乱接;插座、开关附近不得摆放易燃物;不得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和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关灯关电。

七、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消防软管卷盘等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八、违反以上要求的将受到处罚。电动车违规入楼入户停放造成火灾事故的,将被拘留并处罚;消防设施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将被处五千到五万元罚款;燃气用具安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拒不改正的,将被停止使用并罚款;不配合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造成火灾事故的,最高可被判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九、要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主动发现并协助楼长整改火灾隐患;发现火情时能第一时间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并报警,同时协助楼长通知并疏散楼内居住人员;当被困火场,楼道内充满浓烟时,不能盲目逃生,要利用有外窗或外阳台的房间紧急避险待救,并用关门、堵门缝等方式阻止浓烟进入房间。

目前正值秋冬季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出租屋居住人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学习掌握必要的灭火技能与火场逃生知识,共建平安河源。

祝愿广大出租屋居住人员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河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11月

编辑:田静雯

责编:黄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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