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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高速违法,一键举报→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编辑:2026-08-16

在高速公路上发现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违法停车、分心驾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

你会怎么办?

近日

河源正式

启用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非现场录入工作机制

市民在辖区高速公路上发现以上交通违法行为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

“广东110”实名举报

8月31日前查实的违法行为

以警告教育为主

9月1日零时起将依法处罚

1、受理范围

相关通告明确,受理范围为河源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发生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分心驾驶、低速行驶等严重影响通行秩序与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2、9月1日零时起将依法处罚

据介绍,即日起至8月31日24时为预警教育阶段,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实名举报的线索进行核查登记,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暂不予行政处罚,而是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驾驶人发出警告提示,责令其立即改正,引导驾驶人熟悉规则、养成良好驾驶习惯。9月1日零时起进入严格执法阶段,公安机关将依据单位或者个人实名举报的线索开展执法,依法处罚。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予以相应处罚。

3、举报渠道:微信小程序“广东110”

举报渠道统一为微信小程序“广东110”。举报人进入“自助报警”的“违法犯罪举报”专区,按页面提示填报即可。证据须为未经编辑、修改的原始照片或视频,视频时长不少于20秒,照片不少于2张,并同时满足“三个必须”(必须清晰显示车牌号码、必须包括远景和近景、必须反映高速公路车道全貌)要求。

4、市公安局提醒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取证须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进行,严禁驾驶人行车中使用手机拍摄,严禁在行车道、应急车道停车拍摄。对恶意举报、重复举报、虚假举报或敲诈勒索的,依法追究责任。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超过30日的不予受理,举报不设奖励。


一审:杨 莹

二审:许志武

三审:周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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